2025年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单位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汉中市汉台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进一步增强财政信息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234个部门及部门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及三公经费报告及附表、73个部门及部门所属161个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报告及附表全部公开,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工作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细化程度,为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提升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保密审查制度,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未建设信息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局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按照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本股室、局属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机制,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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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财政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准确,如发布的“部门预决算信息”中存在错敏信息及表述不规范的现象。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对已发布的历史稿件、链接可用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方面的工作检查,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汉中市汉台区财政局
2026年1月29日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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