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4年,汉台区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紧密结合群众关注热点、教育政策改革等重要内容进行政务公开,在推动教育系统自身建设、方便群众办事、提高部门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数量。2024年,汉台区教育体育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文件、重要通知公告、教育动态1039条,其中通过汉台区政府网公开62条,通过“汉台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开865条,通过其它方式公开信息数112条。
2.主要类别。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职能、联系方式、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财政资金、教育培训等方面信息。
3.公开形式。通过政府网站、社会信用体系服务平台、橱窗展板、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公众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等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4.及时解读教育政策措施。依托市长、区长信箱及“12345”热线中心、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准确解读教育政策,2024年回应网络舆情和群众关切问题共计1023件。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考试招生、学生资助等工作,还通过发放宣传单、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度。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汉台区教育体育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汉台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央和省、市政务公开标准及要求,仍存在信息公开类型不够全面、保障措施有待加强等问题。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机制,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