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汉台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汉台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深入贯彻《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提升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号召,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致力于增强公众参与度,提升服务效能。
(一)依法规范主动公开信息。2024年,中心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围绕招商引资领域的重点工作、政策措施、项目进展等核心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页、汉台招商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更新70余条,确保信息时效性。同时,严格落实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二)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分类、归档、保密和更新机制,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通过“三审三校”、定期自查等方式,加强对敏感信息的保护,严格区分公开与非公开信息界限,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心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以“汉台招商”官方账号为辅,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公众参与方面,公布了网上服务、举报、信访等全面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中心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是仍存在以下不足和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宣传不够深入,公众参与度不够高。下一步,区经合中心将及时认真梳理公布的各类信息资料,及时修正调整内容,确保相关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准确及时。同时,积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