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目前,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03条,同时,牵头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228个部门及部门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及三公经费报告及附表、81个部门及部门所属147个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报告及附表全部,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工作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细化程度,2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9条惠民惠农资金信息,为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提升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目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保密审查制度,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未建设信息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组织领导,印发《汉中市汉台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成立汉中市汉台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局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按照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本股室、局属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保密审查制度,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信息关注度、群众知晓程度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个别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扩展等问题。接下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要求,切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财政宣传,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普及面,提高公众知晓度。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把控,在内容上更加侧重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信息可读性。三是加大对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学习和培训力度,通过定期举办培训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扩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五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做好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信息、减税降费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