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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汉台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规定,现将我区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汉台区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从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因各种原因未享受往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人员今年不得补报。

二、符合2022年度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的为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即距法定退休年龄(女50岁、男60岁)十年以内(2022年年底女年满40周岁即1982年12月31日前出生、男年满50周岁即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人员。户籍、常住地均不在汉台区,而缴费在市本级和区本级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在东大街街道办事处申报。

从明年起,灵活就业人员在申报社保补贴前需先办理当年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即必须在2023年当年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才能申报2023年度社保补贴。

三、区人社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2218906,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汉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附件2)汉台区灵活就业情况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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