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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扎实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工作

一是规范分类参保资助政策,明确参保资助范围,及时将民政、乡村振兴、卫健等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失独家庭和伤残家庭)的参保个人、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父母及18周岁以下子女全部纳入参保资助范围。二是比对参保资助人员信息数据。加强参保资助人员身份信息比对、核准、更新、标识。以2023831日为节点,目前辖区内孤儿、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三类人群)身份信息已上报市医保局统一进行身份标识。三是比对重点监测人员数据。充分利用“医保+网格化”预警监测系统,对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医疗费用进行重点监测,加强信息对接,及时新增困难群众参保人员底数,反馈镇(街道)建立信息台账。2023年度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孤儿129445.29万元;低保对象9806171.60万元;“三类人群“(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5179.04万元,合计资助11617225.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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