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久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王久安同志任汉台区信访局正科级信访督察专员;
刘莉同志任汉台区信访局副局长;
张勇同志任汉台区林业局副局长,免去汉台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杨文俊同志任汉台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免去中省驻区企业联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袁珂同志任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徐磊同志任汉台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炎同志任汉台区司法局鑫源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斌同志任汉台区司法局七里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坤同志任汉台区司法局铺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丹同志任汉台区司法局东大街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文同志任汉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斌同志任汉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峰同志任汉台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鞠春弘同志任汉台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明君同志任汉台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冯海锋同志任汉台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阙银斌同志任汉台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广会娟同志任汉中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凤雷同志任汉中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聘任,试用期一年);
李小飞同志任汉台区妇幼保健院院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尉国艳同志任汉台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保军同志任汉台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徐庆安同志任汉台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汉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主任职务;
余利君同志任汉台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赵凡同志任汉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指导中心主任;
刘英侠同志任汉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主任;
曹晓东同志任汉台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中林同志任汉台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菲菲同志任汉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歆评同志任汉台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妮同志任汉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刘文平同志任汉台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恺同志任汉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烽均同志任汉台区价格认定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俞志超同志任汉台区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聘任,试用期一年);
孙璐同志任汉台区烈士陵园管理所所长(聘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徐莉同志汉台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沈正勇同志汉台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徐剑同志汉台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
邓国雄、毛晓明同志汉台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王庆同志汉台区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浩然同志汉中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聘任)职务;
以上人员中,因机构改革所在单位撤销、合并或更名涉及到的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