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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函

类别:B

签发人:赵亿谋

汉区政函〔202449

何宏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荐光辉社区医院尽快建成投入使用的建议》(第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光辉社区医院是2014市政府开发光辉小区时一并规划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一级医疗机构,按照原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先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再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16区卫健局同意筹建光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下达了批复。201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依据中央和省、市、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落实方案要求,举办其他医疗机构,不再申请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需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光辉社区医院项目实施单位汉中市经济适用房开发公司对接,该项目仍在筹备建设中。待该项目进行执业登记时,我区将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当前光辉社区五公里半径圈内,已有汉中脑安康复医院、汉中明元骨科医院、汉中仲德医院、七里中心卫生院万仙桥社区卫生服务站临江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满足周边群众就医需求继续加大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持续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20246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汉台区卫健局     1534466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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