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赵亿谋
汉区政函〔2024〕49号
何宏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荐光辉社区医院尽快建成投入使用的建议》(第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光辉社区医院是2014年市政府开发光辉小区时一并规划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一级医疗机构,按照原医疗机构审批程序,需先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再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16年,区卫健局同意筹建光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下达了批复。201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依据中央和省、市、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落实方案要求,举办其他医疗机构,不再申请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需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与光辉社区医院项目实施单位(汉中市经济适用房开发公司)对接,该项目仍在筹备建设中。待该项目进行执业登记时,我区将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当前光辉社区五公里半径圈内,已有汉中脑安康复医院、汉中明元骨科医院、汉中仲德医院、七里中心卫生院、万仙桥社区卫生服务站、临江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满足周边群众就医需求。我区将继续加大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持续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汉台区卫健局 1534466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