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签发人:秦 超
汉区政办函〔2026〕33号
刘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庭审进校园常态化筑牢青少年法治防护网的建议》(第1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汉台区青少年法治教育、校园安全治理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您的建议贴合当前中小学法治教育现实短板,精准指出当前我区庭审进校园活动开展不均衡、频次不足、形式单一、校园矛盾化解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您提出的常态化庭审普法、家校社协同育人等建议,贴合我区教育和司法工作实际,对完善我区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筑牢校园法治安全防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全区庭审进校园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区始终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综合治理”原则,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持续推动庭审进校园常态化,切实织密青少年法治防护网络。
(一)持续完善联动长效机制。我区正在制定《汉台区庭审进校园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区法院负责筛选典型涉未成年人案件,组织校园巡回庭审、模拟法庭,法官当庭普法解读;区检察院负责对应案件出庭公诉,结合办案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权益保护普法;区教体局负责统筹组织全区各中小学校师生参与活动,合理安排模拟庭审时间、场地,做好校内组织、安全保障、教学统筹等;区司法局负责提供普法资源、律师法律援助支持,开展配套法治宣讲与帮教指导。
(二)常态化推动庭审进校园工作落实。2026年,区法院累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4次,组织部分学校500余名师生走进法庭参加模拟庭审,选取校园欺凌、寻衅滋事、非法泄露国家秘密罪等改编案例,由学生扮演法官、陪审员、公诉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角色,沉浸式熟悉庭审流程。
(三)丰富活动开展形式。我区坚持“庭审观摩+延伸教育”相结合,区法院在各中小学校同步开展模拟法庭、红领巾法学院、法治讲座、法官座谈等多种配套活动,复刻庭审流程。
(四)强化家校社协同普法。全区中小学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实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课时有保证,持续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区教体局和区法院定期开展宪法、民法典宣讲,防校园欺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交通安全等专题法治讲座,每年组织约5万名学生参加宪法知识竞赛,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全区68所中小学聘任法治副校长68人,覆盖率100%,其中公安52人、检察9人、法院3人、司法4人。2026年以来,68位法治副校长定期入校开展宪法、民法典宣讲、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交通安全等专题法治讲座120余场。区检察院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7次。家校社协同普法格局已基本形成,近年我区青少年涉法违规案件发生率呈稳步下降趋势,中小学普法宣教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五)不断强化代表监督作用。全区现有5名人大代表定期督查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校园防欺凌、网络沉迷、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落实情况,排查乡村学校、寄宿制学校普法薄弱短板,变被动宣讲为按需普法。及时收集学生、教师、家长法治诉求,梳理青少年高频法律困惑,有效提升了普法精准度和校园法治治理效果。
二、我区校园调解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一)调解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健全。全区各校园吸纳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辖区民警、家长、司法调解员兼职,已全覆盖搭建校园调解组织网络,构建了“校内主调、家校联调、政法助调、心理辅调”四维调解体系,重点化解学生人际冲突、校园欺凌、家校纠纷、师生矛盾、意外伤害赔偿等各类校园问题,实现小事不出班、大事不出校、难事联动处置。
(二)调解范围与闭环流程明晰。全区学校聚焦学生欺凌、人身损害、家校矛盾等校园纠纷,落实线索摸排、受理调解、协议签订、回访归档全流程规范,实现矛盾尽量前端化解。调解前置减少警情、信访、12345投诉增量,全区校园打架、家校投诉类事件逐年递减;依靠分级调解,化解多起潜在群体性家校纠纷,校园安全稳定性显著提升。绝大多数校园矛盾在校内完成和解,涉校园纠纷诉讼量逐年下降;校园欺凌苗头性问题通过提前调解大幅减少。2025年,汉台区涉未成年人校园案件诉前调解率超90%,大量伤害赔偿纠纷通过校园联合调解一次履行到位。
(三)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2026年我区开展调解业务、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培训5次,组织调解员旁听校园类巡回庭审12场,以案促学提升实操能力。
(四)多方联动机制日趋完善。全区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区法院常态化参与调解,让调解过程成为普法课堂,学生、家长在协商中懂法守法;人大代表、社区力量参与监督校园调解规范性,保障调解公平公正。已建立校、警、司、法、社区协同处置机制,简易纠纷校内调处,疑难纠纷联合介入,调解无果案件顺畅对接校园巡回庭审,形成调审互补格局。
三、关于“庭审进校园”的法律边界与现实考量
(一)涉案当事人权益保护。法院对于审判时被告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当不公开审理。对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得向外界披露未成年人姓名、住所、照片以及可能推断出未成年人身份的其他资料。查阅、摘抄的案卷材料,涉及未成年人的,不得公开和传播。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应当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发布案例、制作法治宣传资料等均应当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处理。即便是可以公开审理案件,在校园公开开庭极易造成二次伤害,违背司法人文关怀理念。
(二)庭审内容适配和场地规范问题。部分案件包含暴力、斗殴或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观看的细节画面,容易对中小学生心理造成不良冲击,不符合校园育人导向。正式庭审对法庭布局、安检、羁押、司法警察保障、录音录像、当事人权利保障有严格法定要求,全区各中小学校校园场地无法满足羁押看管、庭审纪律、应急处置等硬性司法规范。
(三)未成年被告人保护红线。对于未成年被告人案件,法律严格推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公开进校园庭审会破坏未成年人帮教、复学、回归社会的后续安排。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充分吸纳代表建议,结合实际工作,构建丰富多元的法治教育和庭审普法体系,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一)持续健全多部门联动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模拟法庭、庭审进校园活动及法治副校长普法讲座,同时邀请人大代表现场观摩指导,听取优化意见,同步做好活动宣传、案例复盘,形成可复制的校园普法模式,打造“法润少年·庭审课堂”普法品牌。
(二)持续优化普法内容和形式。丰富沉浸式普法载体,推动庭审进校园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实现城乡学校、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全方位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常态化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工作举措,全力筑牢青少年法治安全防护网,为全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法治汉台、平安汉台建设保驾护航。
我区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全面吸纳落实各项建议,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持续深化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改革,把“庭审进校园常态化”作为法治育人特色品牌重点打造,继续完善校院共建、资源共享、常态推进的法治教育体系,用真实案例警示教育学生、用严肃司法规范学生、用法治力量守护学生,切实提升全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敬畏意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再次感谢您对汉台教育事业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监督指导我区教育各项工作。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5日
(联系人:夏小山 电 话:0916—2535921)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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