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秦 超
汉区政办函〔2026〕69号
王娟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户外经营摊点卫生管理的建议》(第2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兼顾群众消费需求与摊贩经营生计,我区坚持疏堵结合、规范有序、便民利民原则,持续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目前在中心城区规范设置早(夜)市43处、潮汐便民市场99处,吸纳蔬果生鲜、餐饮小吃、便民服务等各类摊贩2354个,并依规实施常态化管理。
一、压实经营主体责任,推动文明卫生规范经营
围绕建议中明确摊贩主体责任、规范文明经营相关要求,我区将落实环境卫生主体责任作为户外摊点治理核心举措,全面推行摊点卫生标准化管理。
(一)统一经营规范标准。对辖区所有合规户外摊点、便民疏导区经营摊贩实施标准化卫生管理,要求食品、果蔬类露天摊位统一铺设防滑防污地胶垫,从源头避免食材水渍、餐厨油污、经营垃圾直接污染人行路面。以前进路夜市、光明路夜市为例,商户按规定铺设地垫后,有效解决摊区地砖污渍残留、清理难度大等突出问题。
(二)细化日常管控细则。明确摊贩须做到货品分类摆放、整齐有序,严禁超范围占道、杂物乱堆乱放;持续保持摊位及周边地面干净整洁,实现无垃圾、无油污、无积水、无杂物,经营期间随产随清、即时保洁。
(三)常态化开展宣传督导。城管执法人员依托日常巡查,持续向摊贩宣讲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谁经营、谁负责,谁污染、谁清理”主体责任,引导形成文明规范、自觉保洁的经营习惯。
二、优化环卫作业模式,构建摊点保洁闭环体系
针对强化环卫保洁、纳入常态化保洁体系的建议,我区优化环卫作业机制,将辖区固定户外摊点、临时便民疏导区全部纳入定点保洁清单,建立全时段、全覆盖保洁体系。
(一)落实经营高峰巡回保洁。结合早市、午市、夜市客流规律,科学调配环卫力量,在经营时段安排专人定点巡回保洁,及时清理散落果皮、包装垃圾,动态维护摊区环境,确保收摊1小时内完成摊位及周边全面清扫。
(二)严格执行收摊清零标准。明确所有摊点收摊后清扫、冲洗、清运作业要求,对经营区域路面彻底清扫、油污冲洗、积水清理、垃圾清运,落实“人走地净、摊撤场清”,杜绝垃圾滞留、油污堆积、污水漫流。
(三)强化重点区域精细保洁。针对校园周边、住宅小区出入口、主次干道沿线高频摊点,加密保洁频次,增加高压冲洗、抑尘除味作业,着力化解摊点异味扩散、路面脏污等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摊区环境卫生水平。
三、强化巡查监督管控,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结合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整改处置的建议,我区完善日常巡查、专项督查、处置问责工作机制,守牢摊点环境卫生管理底线。
(一)坚持日常巡查管控。执法人员对辖区户外摊点开展每日不间断巡查,重点检查地胶铺设、摊位秩序、垃圾清理、油污管控等落实情况,逐项排查问题、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销号式管理。同步开展夜间随机抽查,聚焦夜市点位油烟设施使用、燃气安全、餐厨垃圾规范处置等重点,严查乱泼乱倒等违规行为,全方位巩固整治成果。
(二)坚持分级分类处置。实行闭环式执法管理,对环境卫生不达标、经营秩序混乱、未落实主体责任的摊贩,现场劝导教育、责令立即整改;针对整改不到位、反复违规、屡教不改的经营行为,依法采取劝离取缔、暂扣经营工具等刚性措施,持续规范户外经营秩序。
(三)坚持多元共治赋能。一方面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依托“汉中e同管”小程序,鼓励市民主动上报违规设摊、占道经营问题线索,落实积分奖励机制,汇聚社会共治力量。另一方面完善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摊点环境治理、规范经营情况纳入日常市容管理及文明城市创建重点考评内容,常态化整治油污积水、垃圾堆积、异味扰民、违规占道等乱象,持续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市容经营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以本次建议办理为契机,持续细化户外摊点卫生管理标准,固化“摊主自治、环卫细管、执法严督”长效治理模式。一是持续推进摊点管理标准化、常态化、规范化,推动合规摊点实现地胶铺设、卫生清扫、规范经营全覆盖;二是持续优化环卫精细化作业流程,细化高峰保洁、收摊清零工作标准;三是加大常态化巡查督导力度,坚持柔性劝导与刚性执法有机结合,持续净化市容环境,以精细化城市管理助推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20日
(联系人:王 喆 电 话:0916—2999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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