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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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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汪军明

汉区政办函〔2024〕34号

周圣华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整治住宅小区消防栓隐患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开展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今年年初,由汉台区物业服务中心联合汉台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各镇(街道)物业办、街道消防所、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梳理出的17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其中包括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压力是否正常及灭火器是否有效,配置是否符合要求等突出隐患问题。同时,春节假期期间要求各镇(街道)物业办每天上报小区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为促进隐患整改,2月底,区物业服务中心又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全区20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召开了汉台区物业企业防护窗(网)整治暨消防安全约谈培训会,指导和督促物业单位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确行业部门对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责任。结合目前全国正在开展的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住建部门督促物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将小区相配套的消防设施纳入物业目标管理内容中,进行日常的检查和维护保养;消防部门负责指导街道消防所、社区、网格员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明确消防通道划线管理及设置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和城管部门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通过多方联动,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自我管理、职能部门监督和指导、居民参与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三)广泛发动营造浓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在社会面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联合市区融媒体中心,在汉中发布、汉台发布等市区级主流媒体,刊播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通告和消防宣传提示,形成强大社会舆论引导之势。发动社区网格员、志愿者在居民小区、沿街门店、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张贴、发放宣传彩页,在主城区户外大屏、小区电梯广告屏、电影院等平台,广泛投放堵塞消防通道警示案例及消防安全提示。同时,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小区及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和曝光。

二、下一步打算

(一)依托基层力量,落实属地责任。各镇(街道)、社区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重点加强对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占用消防通道、公共消防设施损坏、电动车私接充电等火灾隐患的检查力度,摸清突出隐患;落实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社区做好消防安全“回头看”工作,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保障消防车辆出入,最大限度降低老旧居民小区火灾风险。

(二)依托部门联动,依法集中整治。住建、消防、镇街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集中消除一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对发现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堵塞等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彻底排查电线老化、私拉乱接、高空飞线等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器材、设施和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配备,实现齐抓共管、互相监督、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

(三)依托宣传阵地,普及消防常识。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街道社区结合季节特点,不定期组织志愿者张贴消防安全海报,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居民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居民开展消防培训、应急演练,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应变能力、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并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加强物业管理,改造有效衔接。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原则,通过物管会、自管会、社区代管、引进物业公司等方式,进行低偿兜底保障管理,提供基础保洁、基础硬件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群众基础生活服务,实现老旧小区改造与管理的有效衔接。通过安装微型消防站、清理杂乱线路、安装充电桩等举措,不断提升老旧小区生活品质。房屋维资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资金调整为在验收房屋之前必须缴纳,维修资金存缴是从2004年开始办理的,2004年之前业主无需缴纳维修资金即可办理房产证。因此,很多老旧小区未缴纳过维修资金,如遇到需要维护保养和更换消防设施、器材情况,建议业主缴纳资金后使用维修资金或者通过自筹方式解决维修费用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汉台区物业服务中心   0916—2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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