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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台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18年,随着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生,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封堵餐厨废弃物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通道,按照中省市区统一安排部署,餐厨废弃物实行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严禁私自收运餐厨废弃物。我区现有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19年制定颁布的《汉台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效期2,至2021年)为了确保我区餐厨废弃物持续规范化管理,更好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循环利用需要对《汉台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重新制定。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根据2015年11月19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5年01月07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2018年11月5日陕西省政府颁布的《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作出制定规范性文件决定的会议

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循环利用2019年区政府第54、80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决定,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结合有关工作安排及我区实际,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工作运行。

二、文件制定过程

(一)承办单位及其起草情况

区城管局根据现阶段全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情况,并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2019年颁布的《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汉台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二)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于2023年11月6日将《汉中市汉台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15个镇办和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发放意见征求函,并在政府网上公开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到15个部门的回复,其中13个部门回复均无意见,区发改局区文旅局提出修改意见。区发改局提出修改意见,将第十三条发改部门负责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相关企业的发展。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理费计量收费相关标准。”改为“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理费计量收费相关标准”。考虑到餐厨废弃物计量收费标准由市级发改部门制定,区发改部门主要是积极协调沟通上级发改部门,此条未采纳。区文旅局提出修改意见,将“第十六条文旅、教卫健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餐馆等经营者和学校、医院食堂的监督管理,督促所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按照本办法规定收集、运输和处置。”改为“文旅、教卫健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内的宾馆、饭店、餐馆等经营者和学校、医院食堂的监督管理,督促所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按照本办法规定收集、运输和处置。”已采纳。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共五部分,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和适用范围;第二章责任分工,对各主要监管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第三章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对餐厨废弃物从产生到收运及处置全过程进行了规范;第四章法律责任,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和违反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的依据;第五章附则。

(二)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涉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招标相关事宜,设定依据为2019年区政府第54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决定。第二十九条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处罚依据为《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一条处罚依据为《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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