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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6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告

各市场监督所,综合执法大队,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管,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和职能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陕市监发﹝2026﹞17号)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本计划。现予以发布。

一、监督抽查产品种类

(一)日用及纺织品

校服、衬衣、防近视课业簿册、婴儿纸尿裤、卫生巾。

(二)轻工产品

眼镜镜片、家用燃气灶、商用燃气灶、燃气采暖热水炉、电暖桌、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户外燃气燃烧器具、塑料购物袋。

(三)食品相关产品

纸杯、食品用塑料容器、食品用洗涤剂。

(四)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中空钢化玻璃、夹层钢化玻璃、建筑用钢筋、水泥、建筑涂料、电线、人造板。

(五)农业生产资料

有机肥料、复肥、磷肥、农用薄膜。

(六)机械及安防产品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车用柴油、车用汽油、车用尿素、润滑油、液化石油气、CNG(车用压缩天然气)、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用电池、头盔、移动电源。

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18号)有关规定,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布为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承检机构完成抽样工作,抽样过程不得干扰、影响企业正常生产销售,发现拒检情形要及时进行处理;工作中发现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要随发现、随处置、随报告。

(二)落实“双随机”工作机制,承检机构要实行抽检分离,抽样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人所抽样品的检验。监督抽检工作要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做到规范统一、保质保量、及时高效。对抽样发现的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假冒伪劣产品,要先检验后移送处置,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查处。

(三)承检机构通过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200.59.45:82/)完成监督抽查信息网上录入工作,协助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异议处理及资料移送等相关工作。

(四)严肃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销售单位。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抽查计划,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抽查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销售;对不合格产品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

     汉中市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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