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汉台区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
报 告
——2023年12月27日在汉中市汉台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一、调整原因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全区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保基本、促发展、防风险、强监管”主线,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强化重点领域保障,有力支持了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从目前预算执行情况来看,受经济下行和房地产市场紧缩因素叠加影响,以房地产、土地、建安为主的地方税收增长乏力,省市新增部分财力补助收入,各类人员增支、民生政策提标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等刚性支出增加,需对年初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情况,按照《预算法》要求,建议对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3年度财政预算给予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案
根据《预算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规定,以及新增财力和支出,为确保全年收支预算平衡,建议如下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财政收入预算调整建议:
经区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地方财政收入年初预算为110000万元。经预测分析,全年地方财政收入预计短收4000万元。建议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4000万元,调整后全年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106000万元。
2.财力调整建议:
区本级年初预算财力187000万元,预算执行中区财政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拓宽增收渠道,争取的财力转移支付增量全部用于弥补增支形成的缺口。根据本年收入情况以及争取转移支付情况,建议一般公共预算增加本年财力65612万元。
调增项目:
(1)新增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财力31249万元。
①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14472万元(本年增长40%,居全市第一);
②新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重点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增量1547万元;
③新增疫情防控转移支付5764万元;
④新增防范化解风险一次性财力补助3271万元;
⑤新增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省级奖补资金4986万元;
⑥新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896万元;
⑦新增产油大县转移支付256万元、省级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经费57万元;
(2)新增区本级财力24156万元。
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21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调入300万元(主要是设立创新发展基金);
③上年结转12935万元(主要是上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较晚和因工程进度等因素未达到拨款条件结转本年支出部分);
(3)新增一般债券14873万元。
①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收入9500万元;
②新增政府再融资债券收入5373万元;
以上合计增加可用财力为70278万元。
调减项目:
(1)地方财政收入短收4000万元;
(2)调整村级转移支付569万元至专项转移支付;
(3)2023年支持落实减税降费财力补助调减97万元;
上述调增调减后新增财力合计65612万元。
3.财政支出预算调整建议:
根据本年新增财力情况,结合年度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需要,建议全年安排增支预算655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疫情防控债务、保基层运转、清偿拖欠企业账款、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5754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增加5373万元,上解支出增加2679万元。
(1)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541万元。
①本年调增人员类支出709万元。(全年人员类增支总计为7909万元,抵减年初预留7200万元后增加709万元。主要为调增事业单位绩效、乡镇工作补贴、驻村补贴、社保缴费、养老基金补助、在职人员抚恤丧葬费等其他人员调增)。
②调增项目支出34397万元。(全年项目类增支总计41632万元,统筹本级预算项目结余7235万元后增加34397万元。主要为清偿拖欠企业账款、化解以前年度暂付款、疫情防控欠款、校建项目、水利项目、机场航线补贴、大气污染、一般债券利息、各部门单位保运转经费等)。
③上年结转支出12935万元;
④新增一般债券支出9500万元;
(2)新增债务还本支出5373万元。
(3)新增上解支出2679万元。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扣罚金141万元,安可替代工程财政补贴扣款324万元,人防异地建设费上解26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上解10万元,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补助经费上解71万元,税务稽查收入上解700万元,其他上解支出121万元及预留其他零星上解1050万元。
以上新增支出总计65593万元,收支相抵后,预计区级财政本年结余19万元。
调整后全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244541万元(区本级年初预算187000万元,预算调整增加支出57541万元)。
根据上述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全区预算收入总计增加122916万元,调整后为38951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预算106000万元);全区预算支出总计增加122897万元(其中区级一般预算支出增加57541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5730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增加5373万元,上解支出增加2679万元),调整后为389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996万元、上解支出241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373万元),收支相抵后,预计本年结余1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建议: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138217万元调整为153416万元,调增15199万元。
(1)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400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城区土地交易市场活跃度下降,土地成交量大幅度减少)。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4207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增26万元,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转移支付调增2007万元。
(2)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调增57800万元。
(3)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调减134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原代市级申报的专项债券已调整至市级;二是部分到期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再融资债券,当年无需偿还;三是个别项目已由市级直接划扣)。其中:棚改专项债券项目收入调减304万元;其他自行试点专项债券项目收入调减1887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收入调减8879万元;置换债券项目收入调减2384万元。
(4)动用上年结余10899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建议: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38217万元调整为151529万元,调增13312万元。
(1)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减34608万元(主要原因为土地成交量减少)。其中:城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减3716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2552万元。
(2)新增专项债券支出调增61074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214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280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11674万元。
(3)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调减2222万元(主要原因为原代市级申报的专项债券已调整至市级)。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支出调减304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调减1887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付息支出调减4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调增10万元。
(4)债券还本支出调减1123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到期专项债券发行再融资债券,当年无需偿还;二是个别项目已由市级直接划扣)。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还本支出调减2394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还本支出调减8838万元。
(5)调出资金3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建立创新发展基金。
3.收支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534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5152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51229万元,调出资金3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8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建议: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由652万元调整为1263万元,调增611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增85万元(主要为汉江国投有限公司经营的国有资产出租收益预计超收),上级补助收入调增232万元,为保证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建议动用上年结余294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建议: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由652万元调整为1091万元,调增439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调增50万元,下划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专款调增389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263万元,支出总计109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纳入我区社保基金预算的项目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从年初预算59637万元调整为61932万元,调增2295万元,上年结余57565万元,收入合计11949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从年初预算55527万元调整为59205万元,调增3678万元。收支相抵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60292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个人缴费结余)。
三、政府债务情况
(一)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汉财办债〔2023〕56号)及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汉财办债〔2023〕9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95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57800万元。
(二)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市局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67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9500万元;专项债券57800万元。
(三)2023年政府债务余额情况。目前,纳入我区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535043万元。其中:一类债务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522509万元。(一般债务余额11491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07590万元);二类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9331万元;三类债务政府可能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3203万元。主要变动情况是:在上年政府性债务余额500183万元基础上,新增政府债券67300万元,到期债券自主偿还32024万元,担保债务偿还416万元。
(四)2023年政府再融资置换债券情况。2023年省政府对我区到期偿还的债券金额7767万元进行了再融资,属于存量置换,不影响全区整体债务规模。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年初预算预留资金使用情况。
年初预留增人增资7200万元已动用于本年人员经费支出,其他预留未形成实际支出的项目预算已统筹用于年度各类民生和发展支出。
(二)本年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预算法》要求,需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予以报告。2023年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7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115455万元(剔除年初预算中提前下达的58151万元,本年执行中新增573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4171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转移支付684万元,上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全部纳入本年预算管理。
(三)本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直达资金是中央围绕“六稳、六保”建立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让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目前,我区中央直达资金总计89513万元,区财政已按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全部下达到各部门单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调整后的财政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我们将紧紧围绕上述预算调整方案,紧扣全年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好中省市财政的各项工作部署,现提请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规定,年终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有超收收入和上级增加的财力性补助收入,建议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