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汉财办监〔2023〕12号)精神,切实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整顿会计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现将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检查对象公示如下:
一、列入检查单位
汉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台区体育运动中心;农工党汉台区委会;汉台区卫健局;汉台区红十字会;汉台区汉江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三)《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四)《企业会计准则》
(五)《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六)《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七)其他财政监督执法相关政策文件
三、检查内容
企业单位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是否严格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单位年度预决算信息以及预算绩效目标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公开;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否全面、规范、有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情况。
重点检查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的会计信息情况,根据检查需要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四、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7天,2023年8月15日至8月21日。
联系人: 章力超
联系电话:0916-2524751
汉中市汉台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