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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科学技术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科学技术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执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引进外国智力、新质生产力规划和重大产业科技行动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本行业领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提出全区科技改革及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建议,组织实施并推进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加强全区基础研究、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本区政府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各级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确定全区科技重点项目,牵头组织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统筹推进全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组织和协调全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四)负责全区科技考察、培训、学术会议、科技展览、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五)归口管理科技成果,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及产业化。

(六)负责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统筹全区科技宣传、信息、统计工作。

(七)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承担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科研单位的联系,推动科技与人才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八)协调解决全区重大科技和科技优先发展领域的问题,组织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疗卫生方面的科技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单位、镇(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

(九)承担科技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设股长1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宣传、后勤管理和机关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拟订审核、重要文稿起草、重点调查研究等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系统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机关乡村振兴等工作。

电话:0916-2233536

(二)创新发展股。设股长1名。拟订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发展计划以及其他专项科技项目计划方案。组织研究重大科技问题,组织开展重大科技任务需求分析,提出重大科技项目建设意见。推动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承担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推荐,组织实施全区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负责科技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评估问效。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指导科研机构运行管理,组织和协调全区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等开放共享。负责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资源统筹工作,牵头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通过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培育未来产业,壮大新兴产业,改造升级传统产业。牵头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工作,开展科技金融有关工作。承担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相关工作。承担全区科技统计相关工作。

电话:0916-2513041

(三)科技管理股。设股长1名。承担全区科技成果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转移转化和评估问效工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工作和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科技成果转化等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等工作。组织引进国()外人才,负责外国专家来汉台工作的管理服务。负责乡村振兴科技工作,承担科技特派员的选派管理工作。负责创新型城市等综合创建工作。负责全区科技合作和对外交流工作,承担科技领域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承担科技法规宣传、学术会议、科技展览工作。组织省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科技奖励申报工作。负责科普及执行监督工作,承担科技智库建设和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工作。

电话:0916-2233539

三、领导信息

李晋雯  区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一鹏 区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晶晶  区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将坛中路83

联系电话:0916-2233536 传真:0916-2233539

邮政编码:723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1日至8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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