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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民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区民政方面的规定、实施办法。

 (二)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散人员救助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六)负责养老与老龄服务工作。编制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敬老院、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运营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汉台区老龄事业发展。

 (七)负责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慈善、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等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及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八)负责民政事业费、专项经费的分配、执行、监督和管理。

 (九)承担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兜底保障工作。

 (十)负责直属机关党委党建和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区民政局不断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

 (十三)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委社会工作部的有关职责分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志愿者队伍建设。

 2.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区卫生健康局拟定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3.与市自然资源汉台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汉台分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汉台区行政区划图。

 二、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              李晶晶

 党组成员、副局长            秦贵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琼

 党组成员、中心敬老院院长    林春花

 三、内设股室及局属单位

 (一)局机关股室

 1.综合股:(负责人:刘自涵 0916-2213470)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信息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民政普法依法行政等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编制、工资、队伍建设、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2.社会救助股(内设乡村振兴办公室)(股长:任慧 0916-2516355)

 主要职责:统筹全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负责全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拟订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方案,负责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牵头组织实施、协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保障有关工作,承担残疾人两项补贴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补贴发放工作。承担对镇(街道)社会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有关工作的指导监管;指导社会救助机构开展救助工作;

 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民政系统全面乡村振兴工作;负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相关工作;负责系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有关工作。

 3.养老服务股(股长:刘婷 0916-2727893)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监督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工作,落实建设和运营补助政策;负责民办养老机构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组织、协调、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工作;负责老年人关爱服务;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家庭适老化改造相关工作。

 4.养老产业股(负责人:李斌 0916-2727900)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老龄健康事业产业相关项目,协调、促进全区养老产业、银发经济、旅居养老发展,承担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机构行业评估、安全生产方面工作及全局项目规划、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配合推介养老产业企业融合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养老事业;

 5.社会事务股(负责人:刘鑫竹 0916-2210324)

 主要职责:负责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救助、地名管理及乡村著名行动、秦岭生态保护等工作。负责对应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地名信息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处边界争议,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负责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及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6.社会组织股(负责人:张锐 0916-2998663)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汉台辖区市级以上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承担全区社会服务工作站建设;承担社会捐赠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公益福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资助等工作;承担全区村(社区)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法人备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以及发布基层统计数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级社会组织党建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局属单位

 1.汉台区中心敬老院(院长:林春花)

 (中心敬老院0916-2634199;铺镇敬老院0916-2659590;武乡敬老院0916-2485063)

 为区民政局所属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

 主要职责:承担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村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农村自愿入住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社会代养。

 2.汉台区社会救助事务服务中心(汉中市汉台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主任:邢小杰 0916-2528722)

 为区民政局所属副科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制定汉台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组织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研,绩效评价、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散人员的临时性生活救助、医疗救助、返乡救助等工作;承担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及核对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管理服务,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和信访举报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汉中市汉台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主要职责:贯彻实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为全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监护指导、帮扶转介等救助服务;推进全区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3.汉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孟涛 0916-2220621)

 为区民政局所属副科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依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和撤销婚姻关系;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规范化管理;宣传《民法典》,规范、倡导文明婚俗。

 4.汉台区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内设汉中市汉台区公墓服务中心)(主任:耿建坤 殡仪馆:0916-2212677 骨灰公墓:0916-2236414)

 为区民政局所属副科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殡葬殡仪服务相关政策法规;承担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宣传殡改政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习俗。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负责维护殡葬管理秩序,对区内偷埋、乱葬行为和违反殡葬法规政策的人和事进行监督、上报,配合区民政局进行处理;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开展生产经营与业务活动,协助区民政局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协调指导各镇、乡、办事处、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殡葬活动。

 汉台区公墓服务中心:宣传贯彻殡葬法规、政策,推行殡葬改革;负责为城乡居民及外地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负责公墓的长期规划与发展;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公墓,处理违法乱建公墓;严格管理安葬墓穴,科学合理规划墓地。  

 5.汉中市汉台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

 为区民政局所属副科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配合开展养老机构和人才队伍的建设培育、行业评估、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养老服务对象能力评估;协助推进老年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工作,做好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及老年优待证发放、管理工作,对镇(街道)老龄工作开展业务指导;组织开展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调查研究,建立老年数据库,组织实施老龄健康事业产业相关项目,协调、促进全区养老产业、银发经济、旅居养老发展,承担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916-2213470(综合股)

 邮政编码:723000

 联系地址:东新街与望江路十字汉台区社区服务中心大楼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下午14:00——18:00) 

 汉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916-2220621

 邮政编码:723000

 地址:东新街与望江路十字汉台区社区服务中心大楼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下午14:00——18:00)

 汉台区民政局殡葬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16-2212677(殡仪馆)   0916-2236414(骨灰公墓)

 邮政编码:723000

 地址:汉台区108国道老君镇转盘西侧10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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