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领导全区统计工作。拟定全区统计发展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全区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行为;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职能。
(二)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严格按照中、省、市统计方案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
(三)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三大产业相关行业常规统计,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领域专项调查以及规模以下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和贸易业等“四下”抽样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
(五)组织开展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调查资料,负责普查调查数据对外发布。
(六)组织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相关统计数据,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组织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开展全区统计业务培训。
(九)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以及调查单位入库申报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设主任1名。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业务,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和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公文档案、机关安全工作;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目标考核、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倩 电话:0916-2212469。
(二)社会经济统计股。设股长1名。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投资、建筑业等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并对有关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对全区主要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组织指导有关专业做好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社会经济统计股股长:王镝 电话:0916-2218992。
(三)核算综合统计股。设股长1名。承担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全区劳动工资统计、区域经济监测、妇女儿童两纲监测、非公有制经济调查、金融业调查和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提供区级目标责任考核的统计数据;收集、整理、提供全区综合性统计资料;撰写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综合统计分析;编发统计公报和其他统计资料;开展统计新闻宣传、咨询服务。
核算综合统计股股长: 电话:0916-2222052。
(四)统计执法监督股。设股长1名。组织、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负责统计执法监督;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承担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职能;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统计执法监督股负责人:张 炜 电话:0916-2235802。
三、领导信息
王 忠 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 珺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 涛 副局长
曹 瑜 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
王 琨 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副主任
宋晓庆 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副主任
任文静 区社会经济普查中心副主任
朱 超 区社会经济普查中心副主任
四、联系我们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80号
联系电话:0916-2212469
邮政编码:723000
办公时间:7月至8月,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 ,下午15:00--18:00 ) ;其余月份,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 ,下午14: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