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锚定目标任务,主动担当作为,始终以严的作风、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持续推进做实散煤治理各项工作。全区禁燃区内煤炭销售户已全部清理取缔,动态保留禁燃区外煤炭经营户5户。煤炭销售管控持续规范,建立全区散煤流动商贩管理台账,设置值守卡点37个。散煤治理工作机制日益健全,构建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市场监管、城管、公安、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协同发力,条块结合+网格治理的工作格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体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散煤治理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对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等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任务进行再细化,再明确,压实各方和经营主体责任,形成了“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各司其职,系统安排,统筹推进,2025年以来全区共出动各类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流动售煤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严控市场源头。对全区184家涉煤经营市场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督促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巩固禁燃区“清零”成果。对2家用煤企业开展“回头看”,指导1家企业完成煤改气,1家停止用煤。发放《关于煤炭销售采购提醒告诫函》,进一步明确散煤治理政策要求,销售采购煤炭标准和销售使用主体责任。落实禁燃区外每个镇(街道)煤炭经营户不超过2个的刚性要求,2025年1月份压减煤炭经营户2户。严格“一票通”管理,从源头上严防散煤进入禁燃区销售。对流动售煤商贩逐户摸底建册,全区登记在册流动售煤商贩11户。2024至2025年冬秋季落实煤场驻点帮扶制度,一场一人,全程跟进,严把源头关口。
三是从严从快查处,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卡点值守和联合执法,采取“错时执法+夜查”,紧盯一早一晚和节假日时段,突击检查煤炭经营网点和进出城主干道,重点打击屡教不改、执意向禁燃区销售散煤行为,确保非法流动售煤“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止目前,劝返流动售煤32起,查处案件26起,处罚金额4770元,没收、扣押散煤约14.5吨。
四是加强监督抽检,严把煤炭质量。严格我区企业用煤、散煤煤质标准执行,全覆盖抽检煤炭销售户和用煤企业。提高民用散煤标准,严格按照无烟煤标准采样和检验,检验指标不少于全硫、灰分和挥发分三项。今年以来抽检煤炭18批次,新增批次全覆盖,14批次合格,4批次检验中。
五是开展督导帮扶,织牢监管网络。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3支督帮工作组,重点加强与南郑、城固、勉县等县域交界处镇(街道)督帮。先后发现各类问题20余个,向镇(街道)下发督导函7份。2025年春节前,区市场监管局全员下沉一线,参与煤厂督帮、卡点值守工作。
六是提前谋划布局,深入治本攻坚。迅速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精神,印发《2025年散煤治理提质减量工作实施方案》(汉区市监发〔2025〕8号),靠前安排2025年散煤提质减量工作。制定印发《一季度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从整改工作目标、整改工作措施、整改完成时限、具体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对整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提出五项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重点加强禁燃区流动售煤和不合格煤炭的查处打击力度,曝光涉煤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禁燃区流动售煤问题。
七是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近期工作。6月5日,汉台区召开2025年全区散煤治理工作会,全面安排部署年度重点任务,压实各方责任,全力确保散煤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区政府副区长周利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区相关部门、镇(街道)分管领导、市场监管所长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一季度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汉中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散煤治理的批示精神,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散煤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会上通报了我区散煤治理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散煤治理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安排部署。有关单位围绕散煤治理工作作了交流发言。6月6日,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一季度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区大气办有关文件精神,区局在武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召开煤炭经营企业约谈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质量股负责人,武乡、汉王、宗营镇市场监管所所长,五家煤炭经营企业集中学习《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传达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一季度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开展行政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