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汉台区财政局 | 填报时间: | 2025年2月24日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标准 | 检查频次上限 | 专项检查计划 | 备注 |
1 | 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专项检查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 | 1 | 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开展工作 | |
2 | 国企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 财务报表真实性、完整性、是否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 2 | ||
3 | 区级成品储备粮油检查 | 《汉台区区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试行)》 | 按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陕西省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各相关部门分别按工作职能对承储企业的储备数量、质量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承储企业严格遵守《汉台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储备工作。 | 4 | 每季度终了通过审查财务报表、实地查看等方式展开专项检查,确保承储企业储备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管理规范。 | |
4 |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合规性,是否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 | 2 | ||
5 | 国企经营业绩考核。依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检查监管国企的年度和任期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如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的完成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汉台区区属国有企业考核办法(试行)》 |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规范,对监管国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确保财务数据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 2 | 每年年末通过审查财务报表、座谈交流等方式,对监管国企的营收利润、资产运营效率、重大项目效益等经营业绩关键指标展开专项检查,以全面评估企业经营成果、明确改进方向。 | |
6 | 国企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查看国企的,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是否健全,运行是否规范;检查企业内部审计、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 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评估国企公司治理结构是否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各治理主体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 2 | 定时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验等方式,对监管国企三会一层运作有效性、内部监督机制健全性以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关键方面展开专项检查,旨在强化监管、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