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汉台区卫生健康局 填报时间:2025年2月24日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标准 检查频次上限 专项检查计划 1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纠纷与预防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纠纷与预防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一年一次 2 职业健康及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一季度一次 粉尘、化学毒物、噪音超标专项治理 3 公共场所行政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住宿业卫生规范》 一季度一次 旅游市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工作、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专项工作 《沐浴场所卫生规范》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 《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4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一年两次 5 托幼机构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一年两次 6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 一年两次 7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消毒管理办法》 一年一次 8 医疗机构放射监督检查 《放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放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一年一次
填表人:魏婷 联系电话:2729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