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防暑物资来得太及时了!”近日,在东关街道“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现场,环卫工人杨阿姨接过街道工会工作人员送来的遮阳帽、矿泉水和藿香正气水等防暑物资时,脸上洋溢着感激的笑容。面对持续高温天气,我区积极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切实保障户外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科学调整作业时间。我区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气温变化动态调整工作安排:40℃以上停止室外露天作业;37-40℃时段限制露天作业时间,避开11-14时高温时段;35-37℃采取轮休制缩短连续工作时间,严禁安排加班。并规定怀孕女职工不得在35℃以上天气从事户外作业,33摄氏度以上的室内场所作业。
强化权益保障监督。区检察院、人社等多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建筑、环卫等露天作业单位的高温津贴发放、女职工权益保护等落实情况;通过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向高温一线户外劳动者发放防暑降温物资,筑牢夏季安全生产坚实屏障。同时,加强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工作,建立绿色受理渠道,确保高温天气劳资纠纷"即接即办、优先审理",及时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提升防暑服务能力。我区积极发挥“一函两书”作用,推进涉工法律规定执行监督工作;通过开展送政策宣传、应急救护培训、法治体检等活动,指导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帮助职工掌握高温防护知识和应急救护技能,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严格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对不适宜高温作业的人员及时调整岗位;对因高温作业引发职业性中暑的,依法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并明确高温停工期间工资照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