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汉台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汉台区水产中心严把水产质量关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讯员张丽凤)近年来,汉台区水产中心不断完善管控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把水产质量关,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该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全程监管、风险可控”原则,制定《水产品养殖产地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监管工作思路、目标任务、重点环节和责任分工,细化养殖生产、投入品使用、产品检测等监管标准,构建“责任明确、流程清晰、协同高效”机制。结合辖区水产养殖品种特点及风险隐患点,制定《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科学划定监控范围、确定监控品种、明确检测项目,针对性加强对禁用兽药、限用兽药残留监控力度。

聚焦关键抓落实,全程监管水产品质量安全环节。综合运用宣传培训、日常巡查、责任约束、质量抽检等多重手段,构建全链条、立体化监管网络,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班,邀请水产技术专家、食品安全监管骨干,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生态养殖技术、违禁药物识别、《汉台区水产养殖管理册》等内容进行授课,覆盖辖区规模化养殖户、特色品种养殖主体及基层监管人员,有效提升了养殖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规范养殖能力。

深化日常监管,压实主体责任。组织人员深入养殖一线常态化检查,重点排查养殖投入品采购使用、养殖日志记录等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养殖行为。针对规模化和重点养殖户,签订《汉台区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承诺书》100余份,将质量安全责任层层压实到每个环节,构建“监管部门+养殖主体”双重责任体系。

精准开展抽检,防控质量风险。科学制定抽检方案,将抽检范围延伸至辖区内主要水产养殖大户、特色品种养殖户及重点品种养殖经营主体,实现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全覆盖。抽检过程严格遵循规范流程,确保样品真实性、代表性和检测结果准确性,共完成72个水产品样品抽检工作,涉及草鱼、鲤鱼、鲫鱼、鳙鱼、青鱼、鲈鱼等11个常见及特色品种、38家养殖主体(户),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隐患。

同时,严把苗种检疫,夯实安全基础。将水产苗种产地检疫作为质量安全监管前置环节,严格按照检疫标准和流程开展工作,重点核查苗种来源、养殖环境、疫病情况等关键信息,从源头杜绝携带疫病、质量不合格苗种流入养殖环节。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7批次,检疫苗种数量63.9万尾,有效降低了养殖环节疫病传播风险。

稳步推进产地准出管理工作,对养殖面积20亩或年产量达到20吨以上规模养殖户实施产地合格证管理。发放《水产品产地合格证》200余份,要求养殖经营主体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自行选择自检合格、委托检测合格、内部质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诺合格等方式之一,在水产品出塘时出具合格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追索机制,保障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

聚集重点,强化监管。详细记录重点养殖企业养殖模式、规模、放苗时间及预计上市时间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上报数据库。每月对这些养殖企业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养殖情况,对药物残留易超标养殖模式、风险较高养殖主体等加大日常巡查及监督抽查频次。通过系统性、常态化监管举措,辖区水产品养殖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和规范养殖水平大幅提升,72个抽检样品未检出禁用药物残留,15项指标全部合格,合格率达100%,从源头上保障了上市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