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某在汉武路路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老君派出所巡逻民警发现。经询问,王某对自己的违规事实予以承认,公安机关依规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苟某在翠屏北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社区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报警。鑫源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快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经询问,苟某对自己的违规事实予以承认,公安机关依规对其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安提醒: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执法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举报电话:110、12345

(来源 汉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