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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举报奖励机制

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长江流域禁捕专项资金372.4万元,支持我市长江流域禁捕专项行动。

近期,针对我市长江流域禁捕范围广、监督难度较大的现状,为充分依靠广大群众、营造群防群治的全民禁捕监督氛围,市财政局会同市长江流域禁捕办公室印发了《汉中市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举报奖励制度》,对奖励程序和奖励金额进行明确规定,公布举报途径,对市、县区受理的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禁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巩固和拓展我市长江流域禁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