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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关于汉台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行了水土流失重点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现公告如下:
    一、汉台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汉台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2个,分别为南部平川重点预防区和北部山地重点预防区,具体情况如下:
    南部平川重点预防区主要位于汉台区南部,主要包括汉台区中心城区。该区域地势平坦,人口密集、城镇集中,以平川为主,土地肥沃。共涉及12个镇(街道),80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173.12km2,占全区土地面积的31.53%。涉及北关街道办16.81km2、东大街街道办1.57km2、东关街道办5.18km2、汉中路街道办9.34km2、河东店镇3.94km2(含磨里村、瞿鲁营村、邹马村)、老君镇5.38km2(含四联社区、五星村)、龙江街道办33.83km2(含柏花村、孤山村、桂花村、河坝村、黄营村、龙江村、龙台村、三里店社区、沙沿村、舒家营社区、唐营村、王张村、梧凤村、西郑营村、小店村、新堰村、张码头村、张营村、周营村、竹林村)、铺镇33.94km2(含陈家营村、大寨村、关爷庙村、贺坎村、回龙村、姜坝村、金坝村、莲花村、联丰村、芦坝村、南池村、狮子村、双庙村、小寨村、新桥村、杨庵村、杨家营村、元房村、皂树村、张家巷村)、七里街道办31.08km2(含曹家营村、崔家营社区、光辉社区、胡家扁村、季丰村、金华村、九女村、烈火社区、马家坝村、七里社区、染房营村、田家庙村、汪家山社区、魏家坝村、文家庙村、吴基庄村、新民寺村、镇江村、周家湾社区、朱家营社区)、鑫源街道办12.98km2、中山街街道办3.53km2及宗营镇15.53km2(含打钟寺村、二十里铺村、韩塘村、上街村、武家坝村、下街村、新下村、新校村、中街村)。
    北部山地重点预防区主要位于汉台区北部,是秦岭山脉的南麓延伸部分,天然植被覆盖度相对较高。共涉及2个镇,7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150.91km2,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7.48%。涉及河东店镇108.14km2(含汉台区褒河林场、花果村、平安村、石门水库管理局、褒姒村、天台村)及武乡镇(含汉台区武乡林场)42.77km2。
    二、汉台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汉台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划分1个,为中部丘陵重点治理区。该区主要位于北部山区和南部平川之间的过渡地带,是水土流失最为活跃和明显的区域。本区共涉及8个镇(街道),78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225.05km2,占全区土地面积的40.99%。涉及汉王镇40.07km2(含白庙村、大兴村、繁荣村、光华村、汉明村、汉台区武乡林场、汉王村、汉源社区、黑庙村、红星村、牛尾村、七曲村、群干村、五郎村、新丰村、永久村)、河东店镇25.06km2(含河东店村、花果村、平安村、张寨村、周寨村)、老君镇29.88km2(含付庙村、拐拐村、皇塘村、金光村、金星村、金寨村、庆丰村、王家沟村、五丰村、新岗村、新兴村)、铺镇13.61km2(含安然寺村、陈岭村、李冲村、刘堡村、新安村、新铺村)、七里街道办3.68km2(含留马山村、师家坪村)、武乡镇54.60km2(含曹党村、曹寨村、崔营村、东村、共力村、毛家堰村、毛寨村、明光村、宋家沟村、同力村、同心村、王家岭村、王庄村、吴庄村、西村、肖寨村、邢家坝村、郑庄村)、徐望镇39.12km2(含草塘村、邓庙村、丰河村、利木村、三郊村、邵家湾村、汪洋村、望江村、吴家营村、五郎村、徐家坡村、徐家湾村、余桥村、余王村)及宗营镇19.03km2(含范家坪村、范寨村、郭湾村、马王庙村、杨家山村、赵曹村)。
    三、各镇、街道要加强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区水利局要依法行政,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四、开办生产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履行有关程序,落实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汉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图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