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台区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汉区人社发〔2020〕103号)精神,汉中申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七里两山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开展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工作,经区人社局对其申请资料审核、实地考察、评估验收,拟认定汉中申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创建的“西郊记忆文创孵化园”和汉中市汉台区七里两山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创建的“七小里街区”创业孵化基地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将正式行文予以认定。
联系电话:2213751 2896082
汉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