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区政办函〔2023〕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3〕64号)精神,现就做好汉台区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30日。
(二)见习时间:2023年7月19日—2023年8月23日。
二、学生遴选
(一)见习人数。
见习学生人数共30人。
(二)基本条件。
1.2020级本科(大三)及研究生在读学生。
2.思想积极、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且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3.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汉台区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大学生到区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统一领导。
组 长:汪军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熊建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 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文兵 区人社局局长
周俊玲 区财政局局长
向 欣 区教体局局长
蹇 颉 团区委书记
各见习单位负责人
汉台区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见习办)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刘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鲁忠敏同志为联络员(联系电话:0916-2213434)。团区委负责宣传动员工作;区人社局、区教体局负责见习组织指导工作;各见习单位负责见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见习办负责报名、遴选和岗位分配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各直属机构要密切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共同完成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见习学生在区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见习学生填写《见习学生登记表》(附件1),报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见习单位要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见习学生进行指导,见习学生不得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
(三)接收见习学生的单位必须与见习学生签订一份有关安全、义务、注意事项的协议。
(四)见习结束时,每名见习学生撰写一份见习总结(不少于1500字),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见附件2)。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一并反馈至见习办。见习办对顺利完成见习工作的学生发放证书。
(五)汉台区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将为每位见习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见习结束后,向见习学生发放见习补助(每人1200元)。
(六)见习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附件:
1.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2.大学生见习考核表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