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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授予景明珍为汉台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公示

景明珍,女,19646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汉台区汉王镇新风村114号。

202185日上午,汉王镇新风村1组村民鲁克亮(81)和妻子吴秀琴80在地里玉米时,吴秀琴在渠边小推车转向时不慎连人带车跌入六支渠中该水渠宽3当时水深1米,水流湍急。鲁克亮连忙呼救,此时也在地里玉米的景明珍听到呼救声,急忙跑上去一看,是本村的吴秀琴掉进了六支渠中,此时四周,雨越下越大吴秀琴在水里挣扎着,前面不远处就是涵洞在这危急时刻,景明珍奋不顾身跳进渠,由于当时水流很急,又滑,无法站。瞬间把出了十几米,在这关键时刻,她抓住了渠边下的树枝才在水中站稳,刚好吴秀琴冲到景明珍身边,急时抓住吴秀琴的手,此时吴秀琴己昏迷,在闻讯赶来的村民协助下将吴秀琴救上,采取措施让她排出体内积水,同时叫车送到汉中人民医院,经抢救治疗已康复。

在这次突发事件中,景明珍在他人生命遭受严重危害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及时施救,保护了吴秀琴的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比较突出,符合《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之规定,汉台区人民政府拟授予景明珍“汉台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十条之规定,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提供线索,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期间:2021915--2021923

联系电话:2213538(传真)

电子邮箱:hantaiquzzb@sina.com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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