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收集工作开始了!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在2026年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在2025年11月30日前向所在镇、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或退伍军人登记表,以及个人申请。
通过全国优抚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进入“新增→对象类型→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读取身份证并上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退伍证,个人申请等相关材料、核对提交),确保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从年满60周岁起,享受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事关战友们的切身利益,千万别失误了信息收集时间与地点。时间:2025年9月22日—11月30日(工作日)地点: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战友们要抓紧时间,能早不要拖。外地生活、行动不便的可以联系户籍所在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看看是否能安排其他信息收集方式。务必在期限内完成,避免影响优抚待遇。
温馨提示:
1.入伍日期以档案应征入伍时间为准。
2.当退伍证所记载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时,需出具证明“两证姓名指向同一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将该证明与退伍证、户口本等核心证件一同上传至系统,确保身份信息核验通过。
3.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目前标准为每服役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95.94元。
(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