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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关于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的倡议书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朋友们:

兔年春节即将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本是千百年来庆祝春节佳节的传统习俗之一,但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会释放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有害粉尘等环境污染物,并造成严重噪声污染,容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给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诸多隐患。按照区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减少噪音和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使大家能在安全清洁的环境中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的新春佳节,汉台区应急管理局、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向辖区广大群众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做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切实增强环保意识,倡导文明新风,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可选择贴春联、挂灯笼、摆鲜花、播放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营造人人行动、打好“蓝天保卫战”的浓厚氛围。

二、倡树新风,做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的宣传者。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切实履行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禁放有关规定,利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方式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向家里人、邻里和朋友们发出倡议,选择生态、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享受节日的喜庆和欢乐。

三、执纪有我,做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的监督者。辖区环境的维护有你有我,欢迎大家主动监督,若发现辖区范围内有违反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私自生产、售卖、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者,可拨打0916-2999919(应急部门)或110(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对违反禁售禁放要求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汉台区应急管理局与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将对辖区内禁售禁燃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巡查检查。

和谐汉台、净美汉台需要我们每个人来共同呵护,“禁售禁燃”需要您的支持与配合,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爱护环境、移风易俗,以一个文明、祥和、安全、美好的姿态,迎来兔年春节的到来。
              

汉中市汉台区应急管理局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