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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汉台区艺术类培训机构纳入全流程监管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有效防范艺术类培训机构存在的培训质量不高、收费时长违反规定要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保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规范艺术类校外培训行业发展,特通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对艺术类培训机构的证照、培训内容、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规模、培训班次、培训时间、收费标准等内容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全公开。

二、落实“两种监管方式”。所有艺术类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必须严格实行银行托管和风险保证金两种监管方式,将艺术类培训机构的存量和增量预收费资金全部纳入监管。

三、在进行艺术类课程培训时,学生、家长应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报名、缴费、消课、退费等操作。

四、预收费实施“一课一消”。针对艺术类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采取“一课一消”模式,即家长缴纳的学费全额打入银行监管账号,每完成相应课时,由校外培训机构发起消课确认,家长确认无误后,相应课时费转入机构一般账号,供机构使用。

五、严禁开展非艺术类课程。艺术类培训机构进行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戏剧戏曲类、曲艺类及其他艺术类课程培训,不得开展学科类、体育类、科技类等课程。

六、拒绝超期超标收费。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如有艺术类培训机构超期超标收费的,家长应拒绝支付,及时更换其他收费合规的艺术类培训机构。

七、妥善保管缴费单据。付款时,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缴费发票、银行APP支付截图、电子合同的完整截图等票据资料,以作维权凭据。

八、如艺术类培训机构有以下违规行为,请各学生、家长及时举报。

(一)未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线上或线下私自收费。

(二)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三)开展非艺术类课程培训。

(四)其他违规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2236231。

特此通告

汉中市汉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22日